一、银行转账
收款人: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代码:53150000MJ22274438
账号:05633101040030604
大额行号:10319206331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稀土高新支行
汇款备注:捐赠项目名称
二、在线捐赠
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端口进入捐赠页面,可以使用银行卡或在线支付方式进行在线捐赠。请您在附言中写清楚您的捐赠用途、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现场捐赠
请联系:张老师 0472-6193481,bsxy202306@163.com,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24号勤业楼309室
捐赠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修订)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