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热忱欢迎海内外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个人为包头师范学院的教育发展事业捐资捐物,对每一位关心和支持包师的朋友,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一、根据捐赠人的意愿,签署捐赠协议,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明确捐赠金额、捐赠意向。
二、对大额捐赠者,经双方协商后举行捐赠仪式,颁发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证书、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纪念品;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可依据捐赠或捐赠者指定的名字命名捐赠项目,还可聘为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或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名誉理事。
三、对大额捐赠团体或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可优先享用学校的教学、科研等优质资源,优先享有开展合作、共建等权利。
四、为弘扬捐赠方热心教育文化事业的良好风范,包头师范学院将以捐赠方认可的形式进行宣传,树立捐赠方热心慈善、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