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本基金会工作的公平公正,便于接受捐赠人、受益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制定本制度。
1.本基金会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均在包头师范学院网站校友工作网页上公开报道。
2.本基金会接受捐赠情况,在包头师范学院网站校友工作网页上公开报道。
3.本基金会各项目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该项目受益人后,在发放助学金、奖学金之前,在本基金会网页上公示受益人名单,或由所在学院负责公示。
4.本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摘要,经登记管理机关年检通过后,在本基金会网页上公布。
5、此制度经过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